买房过程里遇到业主毁约怎么办?

购房人可以告到法院,让法院判业主给购房人过户。根据业主毁约的时间点,可分成如下几种情况:
•还没网签就毁约
•网签之后贷款之前毁约
•批贷之后过户之前毁约
•过户之后毁约

第一种情况,有的购房人认为如果交的钱不够多,合同就不能继续履行。这个认识是错误的,要想通过打官司拿到房产证,交多少钱不是关键,几万元定金也能告赢,房子能不能过户才是关键。

第二种情况,贷款没办下来,法院在审理过程中(也可能是执行时)会要求买受人付清全款。有的购房人说,不能贷款,谁付得起全款啊?这不是让我解约吗?其实不是的,你不能付清全款的话,还有一条路:借钱(找其他渠道借钱先买)。现在很多银行都提供二手房转按揭的服务,就是买受人在支付购房款之后快速拿到房产证,然后去银行做住房抵押贷款。
本来正常的流程是业主配合买受人做住房抵押贷款。但是现在房价涨了,业主靠不配合买受人的方法来寻求解约(住房抵押贷款之所以需要业主配合,是因为办贷款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,还是业主名下的产权,因此住房抵押贷款是三方协议,少一方都不行,这个贷款就是放给业主的)
现在通过打官司,购房人直接成了业主。购房人拿着自己名下的房产去二手房转按揭贷款,这个贷款也是30年,购房人就还得起了。贷款下来以后,拿贷款去还过桥资金的本金,利息算下来就没有那么高了,在购房人可承受的范围内。为了避免风险,购房人一定要在起诉前或者同时,就提前到银行咨询规划好,因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,都来得及改变你的诉求,实在办不下二手房转按揭手续,赶紧转成打解除还来得及,否则拿了房产证办不下贷款,可就只能刚买房又卖房(还过桥资金)了!(每天千分之一利息也要亏几万了)

第三种情况,批贷了,业主不配合过户,一般法院会判支付全款强制过户,个别也会以批贷函直接判强制过户。

第四种情况,基本直接赢。

赞助订阅 | 进微信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