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房遇到纠纷怎么办?

每一轮房价暴涨都会引起二手房业主毁约。

业主能不能毁约?可以,但肯定要承担违约责任。
法律规定,违约责任的承担有多种方式,按照通常的理解,就是赔钱。业主们认定,只要自己赔的钱低于房价上涨的额度,哪怕是赔钱也值得,所以业主们有恃无恐,纷纷毁约。人只要决定了要靠毁约来获利,就是撕破了基本的契约精神。所谓一不做,二不休,既然都毁约了,索性继续追求“利益最大化”。这个利益最大化怎么实现呢?
•不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。
•不想双倍返还定金。
•不想退定金。
•首付款也不想退。

那就尽快找律师上法庭。购房人按照利益最大化来排序是这样的:
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强制过户。
•要求赔偿房价上涨的损失。
•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。
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。

要毁约的业主来说,房子被判强制过户就是最亏的,所以他们必须制造一个合同实际无法履行,房子无法过户的状态,比如把房子一房多卖、抵押、查封或者主张业主是多个人,有人不同意卖房,不配合避税、不配合住房抵押贷款导致买家丧失支付能力。(业主可以设计一个诉讼,找一个人来告自己,从而保全房屋,使这个房子处于被法院查封的状态。在这个状态中,如果房子不能实际过户,法院就无法判决继续履行,只能解除合同,赔钱了事。)

业主要赔钱的案子,不一定能执行到有效的财产——房子被其他债权人拿走了(一房二卖、抵押、查封都存在一个神秘的债权人),购房人难以证明这个债权人的真假,业主拿到资金很容易将其转移,比如全换成美元带到国外去了。所以在二手房房价上涨、业主违约的攻防战中,比的就出手快:
不管你是哪一方,你都要第一时间行动,业主先抵押,业主赢(第一时间被自己人起诉或者办理抵押贷款),购房人先保全住房子,购房人赢(第一时间办起诉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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