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补充

签约的时候应该签三份合同:存量房买卖合同(范本)、补充协议、居间服务合同。

有的城市只用签一份合同,这份合同一般叫作买卖居间服务合同,其实就是把三份合同合成了一份。其中存量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,实际上是一个合同,只不过一个是范本,一个是补充,范本是政府提供的,不能随便修改,但是可以填空。补充协议全部是自己写的,当然很可能是中介写的,所以这些合同不见得能够真正保护你的利益。
居间服务合同就是中介的合同,是中介收中介费的依据,你不签这个合同,中介是不会“放过”你的。

跟中介说好的价格肯定要写到合同里。虽然很多中介并不会强制你立刻交钱,但是合同往往会约定签约就要交中介费。作为购房人,越晚交中介费越好,最好是约定到过户之后。购房人也可以要求中介在居间合同中注明“交易不成,全额退款”。
为了能赚到中介费,居间合同通常会包含一个条款:不管是买家违约还是卖家违约,都要付中介费!不过付中介费的人可以向违约方要钱。

不论什么买卖合同的重点有三个:
•交易流程
•时间期限
•违约责任

其他都是细节,比如一定要明确约定交易主体、房屋的位置、大小、总价或单价等合同主要条款,若房产有共有权人,要让共有权人一起签字,避免以后出现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导致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。
付首付、过户、交房等时间节点一定要明确约定,有必要在补充协议里单独写出来,且不能相互矛盾,否则以后一定会扯皮。
如果该房产附有户口,一定要明确约定户口迁出的日期以及不迁出要支付的高额违约金,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迁出户口是不能被支持的,因此一定要把户口不迁出的问题转化成法律可以执行的高额违约金,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此外,购房人要注意关于交易税费由谁承担的约定。

拓展参考:购买二手房签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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