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长租公寓”自身的商业模式,根本不赚钱。
他既不能做到比个人房东更高的“出租率”,也做不到比个人房东更高的“租金值”,又不能通过提高周转满足空窗期利用。

“租房”是一件非常“信息分散”的事情。
哪套房子容易出租,可以租到多少钱,租客不满意闹退租怎么办。这种信息是掌握在“第一手”前线人员手里。
坐在办公室的经理,几乎无法了解各地各处数百套房子。
这样“信息分散”的格局,就很容易导致腐败。
当个人房东收自己房租时,是没有腐败问题的。但你雇团队收1000套房租,腐败就如野火,完全难以遏制。
“长租公寓”从商业模式上讲,从一开始就是“失败”的。
他只能亏钱。公司出租的收入,一定低于个人房东的租金,你连成本都赚不回。怎么壮大。
这种伪需求,伪生产力的创业,是对一切正经生意人的侮辱。

Originally posted 2021-07-18 21:36:32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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